依教育部113年4月10日臺教學(三)字第1130036788號函辦理。
本案遴選對象,包括:於公部門(含中央、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私等)任職,推動辦理上述六大類保護服務及防治工作,表現傑出或具特殊貢獻者。爰此,貴校如有推薦人員,得將報名表及證明文件於本(113)年4月23日(星期二)前送達本署(以郵戳為憑),俾利辦理初審相關事宜。
如參加「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3年5月5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逕自上傳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s://10praward.tw)。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上開資料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網站(https://dep.mohw.gov.tw/D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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