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實施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補助旨揭報名費,本署所建「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教育資料庫系統」(網址:https://ipse.k12ea.gov.tw/;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提供填報到考113年3月3日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113年3月23日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及113年6月15日國立成功大學2024春季全民台語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之報名費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
1.署轄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1)應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證掃描檔或成績單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2)下載請領名冊,核章後上傳。
3.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2.學校應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證掃描檔或成績單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1)請各縣(市)政府線上審核並下載請領名冊,彙整後核章,於113年8月20日前函報本署,逾期不予受理。
(2)如填報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證或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
(二)工作期程:
1.學校填報: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17日。
2.縣(市)政府線上審核: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31日。
3.本署線上審核: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31日。
(三)報名費補助額度:
1.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補助250元。
2.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補助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4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補助2800元。
(四)補助基準:
1.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政府機關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全額補助。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財力等級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四;第二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五;第三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八;第四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九;第五級者,最高百分之九十,地方政府應編足相對分擔款。
三、倘申請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補助
四、若有表單填列及審查之疑問,可加入(Line ID:@053qssrv),或請聯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吳小姐(聯絡電話:04-22181120轉14,電子郵件:ipse@mail.ntcu.edu.tw)。
五、為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認證,各校可研訂獎勵措施,得依權責支用校務基金予以嘉勉,惟教師就同一事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款。
六、檢送填報端操作手冊1份,請參閱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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