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3年7月18日彰美推字第1133000811號函辦理(隨文檢附原函文、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供參)。
二、依上開函文說明摘要如下:
(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
(二)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
(三)本活動徵件組別設有:
1.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
2.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3.心情故事類徵件對象為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
三、倘對止揭活動有相關詢問,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02-2543-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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