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113年度語文競賽-武場臺灣台、客決賽名次暨參加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報名表,請查照轉知。
【20240924/教務處教學組/234】

一、本市113年度語文競賽-臺灣台、客語決賽於113年9月22日(星期日)於裕文國小舉辦完畢。

二、檢附各項目競賽成績如附件。

三、依本市113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五)項規定略以:「凡於全市決賽獲各項各組第1名(或擇優2名)之參賽者,得優先代表本市參加113年全國語文競賽•••;如已完成報名參加全國賽,除不可抗力之因素經主辦單位同意外,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拒絕•••」又依113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附則第九點規定略以:「競賽員本次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競賽員報名時應繳交同意書」。

四、請各組各項獲第1名(或擇優前2名)之參賽者至遲於113年9月27日(星期五)前填寫全國賽報名表、全國語文競賽著作授權同意書、錄影錄音授權書,並將紙本寄至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教科嚴小姐收(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俾利辦理後續全國賽報名事宜。
四、全國賽報名表(excel檔)及競賽員大頭照電子檔請務必寄至arng2041@tn.edu.tw。

五、上開資料填寫注意事項:

1.全國賽報名表:請務必註明族語別、方言別及學生組隨隊人員,且學生、教師組須經所屬學校核章;社會組經本人簽名。
2.每位學生組競賽員僅限1名競賽隨隊人員,競賽行程依競賽時間而定,隨隊人員限可與參賽員同住,且必須全程時刻陪同協助競賽員各項事宜,詳讀了解注意事項、交通資訊,並配合工作人員引導照顧競賽員,故優先為有經驗之指導老師,以利競賽期間從旁指導,其次才由學校行政老師或家長陪同,填報後不得任意調換,隨隊人員由競賽員所屬學校協調確認。
3.同意書、授權書及集訓切結書:每位競賽員均需填寫「全國語文競賽著作授權同意書」、「錄影錄音授權書」。
4.成年者請填寫已成年版本;未成年者請填寫未成年版本。參加全國賽是日已滿20歲者,請填已成年版本。
六、照片上傳及注意事項:

1.檔名命名:請以身分證字號作為檔名命名(英文字母需大寫)。
2.上傳格式:jpg或png。
3.上傳尺寸大小:寬400x長510像素以上(約為二吋照片比例)。
七、本市代表隊參加113年全國語文競賽集訓時間另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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