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10月23日南市教專字第132272460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薦派一名執行PBL課程之教師參加,其餘教師鼓勵參加,並於同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完成至學習護照完成報名(研習代號:299414)。
三、獲獎及分享教案學校免薦派說明二所稱之人員出席,由領獎及分享人員出席即可;
(一)特優及優等獲獎方案請校長或主任帶領獲獎之教師團隊出席領獎。
(二)甲等及佳作獲獎方案請至少推派一名代表出席領獎。
(三)受邀分享教案學校請推薦教師團隊及參與學生出席,受邀學校請參閱活動計畫。
(四)前述人員除至學習護照(研習代號:299414)報名,亦請於期限內至表單回填出席資訊, 連結如下:https://forms.gle/aC9c7SvDqjCJrfyS7。
四、檢附當日活動流程表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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