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教育部辦理「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申請作業,詳如說明
【20241205/教務處教學組/8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3975A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於113年7月30日以臺教師(四)字第1132602253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1),並於113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辦理北、中、南3場次計畫推動說明會在案,先予敘明。

三、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發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及產出高品質學術論文,本計畫分為「第1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第2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有關第2類計畫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格式及表件)請參閱附件2,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台網址:https://TeacherNet.moe.edu.tw,系統操作說明會將另案函知)。

(二)檢附資料:

1、第2類計畫

(1)依本要點第3點第2款第1目之(4):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免備文)。

(2)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即2022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0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2、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4年2月20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三)有關本計畫相關宣傳海報電子檔如附件3,請各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協助轉知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另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協助轉知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之教師報名參與。

(四)本計畫推動說明會之簡報、QA擬答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網站」中「資料下載區」(路徑:教育部/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資料下載)逕行下載參考。

四、綜上,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62139、62243)或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




[首頁] [至校外訊息]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