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招生簡章訂於113年12月5日起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委員會網站(https://www.jctv.ntut.edu.tw/caac/)公告,並提供下載,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00起開放查詢使用;紙本招生簡章自本年12月12日起公開發售。
二、符合旨揭招生之申請資格者(就讀普通型高中、綜合型高中、技術型高中普通科及藝術群),於第一階段報名時,至多可申請6個校系(組)、學程,但各校得限制申請生可報名該校之系(組)、學程數,請務必詳閱旨揭招生簡章分則。每申請1校系(組)、學程報名費為新臺幣100元整;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60%。
三、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申請生,須於114年4月11日10:00起至4月16日21:00止,登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一)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二)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非應屆考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三)如有疑義者,須於114年4月17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四、就讀學校須上傳參加學科能力測驗考試之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
(一)上傳期間:114年5月8日10:00起至5月9日17:00止。
(二)另訂於114年5月12日10:00起至5月13日21:00止開放通過一階篩選之應屆畢業申請生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網站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
五、第二階段複試之「資格審查資料」為必繳資料,申請生一律須繳交「學歷證件」作為各校資格審查之用。
(一)申請生自行將「學歷證件」製成PDF檔,於各招生學校規定上傳截止日前,至本招生「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完成上傳。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就讀學校之學生證(蓋有最後一學年第二學期註冊章);學生證無註冊章者,須繳交由就讀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二)如未上傳「學歷證件」者,一律視同「申請生未完成資格審查暨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將不會轉送此份資料至各招生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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