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大台南文化資產繪圖創作比賽活動
【20110901/學務處訓育組/2348】

文化資產大繪集-大臺南文化資產繪圖創作比賽報名簡章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系列活動

目 的:推廣學子認識臺南市文化資產,透過藝術創作,進一步關懷周遭環境,認同在地
文化。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共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立文化資產管理處、
財團法人樹谷文化基金會

協辦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南市立臺南文化中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灣建
築與文化出版社、臺南應用技科大學、臺南市客家文化協會、旅南客家同鄉會、社團法人台
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俊逸文教基金會

創作主題:請依活動網站上公告之台南市文化資產,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
;、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等,為創作主題。
活動網址:www.e-go.org.tw/e-go/news_detail.asp?CateID=3&;NewsID=17535

報名方式:
請上活動網址下載報名簡章,剪下所附報名表,填妥參賽資料黏貼於作品後面右下角,未依
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將作品親送或郵寄收件地點。

參賽資格、組別:
一、台南市國中組學生
二、台南市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三、台南市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四、台南市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收件期間:100年9月15日至100年9月30日

收件地點:1.俊逸文教基金會(台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22號)
2.台灣建築與文化資產出版社(全台首學書房-台南市中西區南門路57號)

洽詢電話:俊逸文教基金會06-2157524分機43

活動網址:http://www.e-go.org.tw/e-go/news_deta ... CateID=3&NewsID=17535
財團法人俊逸文教基金會(http://www.e-go.org.tw/ 請至【最新動態】下載簡章)
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http://tncpa.myweb.hinet.net/)

作品規格:每人參賽作品以乙件為限,請以四開圖畫紙大小進行繪圖,創作畫材不拘,包括
彩色筆、蠟筆、粉蠟筆、水彩、廣告顏料、壓克力顏料、粉彩、油畫等。


競賽獎勵:
一、各類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數名,如成績未達給獎標準,得以從缺。
二、各類組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奬勵標準如下:
第一名一位:價值2000元圖書禮券及美術用品乙份、獎狀乙紙。
第二名兩位:價值1000元圖書禮券及美術用品乙份、獎狀乙紙。
第三名三位:價值500元美術用品乙份、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乙紙。

評 審:一、敦請台南市兒童美術教育耆宿潘元石老師擔任評審小組召集人,籌組評審小
組進行評審。
二、評選標準:主題表現35%、結構20%、色彩20%、創意25%。
三、評審日期:100年10月間(暫訂)
四、評審地點:俊逸文教基金會(台南市健康路一段22號)

成績公佈:於100年10月17日將得獎作品,公告於俊逸文教基金會網站【最新動態】。

頒獎典禮: 100年10月22日上午十點於台南公會堂舉辦頒獎典禮。(暫定)

作品取回:一、得獎者將統一由主辦單位發佈手機簡訊,通知至俊逸文教基金會(台南市健
康路一段22號)取回作品。
二、未得獎者,於100年10月29日(六)、10月30日(日)、11月5日(六)、11月6日(日)上午9時
至12時及下午2時至4時至俊逸文教基金會取回,逾時不取回視同同意不取回作品。

附 則:一、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

二、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該件作品得獎資格。
三、凡參賽繳交作品者,即同意無條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編輯印製刊物或其他用途,亦無條
件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拍製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四、入選者須配合本活動採訪及成果頒獎等相關事宜。
五、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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