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IFE!LIVE!生命教育短文徵選』比賽
【20110909/輔導室/2222】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為銜接監所推動生命教育深耕計畫之實施成效,並使生命教育向下扎根,特結合轄區內之社會資源,推動柔性司法,辦理高中(職)生生命教育短文徵選活動。

1.參加對象:為臺南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在校生。
2.收件截止日期:100年10月28日。活動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
3.競賽主題:將生命教育相關議題之自我生命故事以短文方式呈現。
4.參賽辦法:
(1)參選作品請以 A4 規格由左至右橫式直書,單行行距字級為12級字標楷
體。〈以稿紙書寫者請用六百字稿紙,採橫式直書,使用正體字,以藍色
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筆書寫,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
(2)每篇短文字數不超過1500字,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3)參選者可隨件檢附相關照片五張以內,以增加內容之豐富感。請將作品
燒製成光碟一份連同報名表,寄至本署觀護人室(臺南市708安平區健康
路三段310號),並註明「LOVE!LIFE!LIVE!生命教育短文徵選」。或
以電子郵件方式送件,將作品電子檔及報名表一併以電子郵件寄至電子
信箱 sling1115@mail.moj.gov.tw 。
(4)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勿書寫
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5)寄件作品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參選者可獲得紀念品乙份。
(6)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及法務部所有,刊登不另支酬。
(7)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
格、追回稿酬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
行負責。
5. 名額及獎勵方式:
(1)取特優三名、優等九名、佳作二十名。
(2)獎品:
特優3名獎學金各5000元及獎狀乙紙。
優等9名獎學金各3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20名獎學金各1000元及獎狀乙紙。
(3)得獎作品將登於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
http://www.tnc.moj.gov.tw/,並製作成冊,得獎者每人頒發一冊。
(4)領獎:得獎者將擇期公開頒獎,紀念品則寄至參選者學校統一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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