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有獎徵答活動,送您47萬總獎金
【20111011/學務處訓育組/2268】

1. 活動說明

 大朋友、小朋友照過來!滿身創作細胞已經壓抑不住,想報名超偶、星光幫又忙得排不出行程?行政院環保署為使民眾深入瞭解「清淨家園5S運動」,現正舉辦讓創意飛翔的「饒舌歌創作大賽」,只要你運用創意腦袋+音樂細胞,將「清淨家園5S運動」要旨編成朗朗上口的饒舌歌,將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或將光碟寄至活動小組: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85號8樓 「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活動小組」收,有機會獲得第一名五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兩萬元,四到十名各得一萬元的豐富大獎!還猶豫什麼?快拿起麥克風放開歌喉,下一個周杰倫、徐佳瑩就是你啦!

2. 參賽資格
個人或團體,只要目前無唱片合約,對饒舌歌或順口溜有興趣的中華民國國籍民眾均可報名參賽,每組限投稿一則。創作內容需表達「清淨家園5S運動」精神主軸,達到加強宣導「清淨家園5S」運動的效果,得獎作品將有機會於媒體曝光露出,讓全國都認識你哦!

3. 創作規範
1. 請依「清淨家園5S運動」內容創作饒舌歌,也可以順口溜形式呈現(相關知識,請參閱www.ecolife-5s.com網站「5S是什麼?」單元)
2. 檔案格式限mp3,檔案大小需小於(含)5mb
3. 須以中文為主,不限混搭台語、客語或任何外語
4.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署得逕行取消獲獎資格,如已領取獎項則將追回獎項:
    a.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b.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c.曾於公開徵件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d.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4.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100年10月31日23:59為止(以報名完成時間為準,為避免活動倒數日前網路流量塞車,請參賽者僅量提前投稿)

5. 參賽方式
 每組限投稿一則,投稿請依下列方式二選一:

方式一、上傳檔案
1. 即日起至本活動網站:www.ecolife-5s.com
2. 上傳:進入「清淨家園5S饒舌歌徵選大賽」頁面,選取您所錄製的mp3檔,點擊「上傳」按鍵
3. 填詞:於「歌詞」欄位輸入您所創作的歌詞
4. 送出:完成後,輸入您的正確聯繫資料,並點擊「送出」按鍵

方式二、寄送光碟
1. 即日起至本活動網站:www.ecolife-5s.com
2. 下載報名表:進入「清淨家園5S饒舌歌徵選大賽」頁面下載報名表,打字或列印填寫
3. 燒錄光碟:作品限mp3格式,每一檔案燒成一張光碟,並於光碟上註明歌曲名稱;歌詞填寫於附表二「歌詞內容」,將檔案光碟,與紙本活動報名表、歌詞內容、切結書、著作權利移轉同意書裝於同一份信封
4. 寄至活動小組:請於信封上貼上附表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檢視表」,掛號寄至  22065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8號8樓 「清淨家園5S饒舌歌創作大賽」活動小組 收(投稿日以郵戳為憑)

6. 評分標準
1. 創意:25%
1-1.詞曲內容吸引力 15%
1-2.獨特性 10%

2. 歌曲完整度:25%
2-1.歌詞流暢度 10%
2-2.樂曲流暢度 10%
2-3.完整包含主歌、副歌 5%

3. 表達「清淨家園5S運動」精神:30%
3-1.詞曲內容是否突顯5S運動主題 20%
3-2.歌詞內容表達5S運動之完整性 10%

4. 表現方式:20%
4-1.音色 10%
4-2.演唱技巧 10%

7. 獎項
 第一名:獎狀一紙,商品禮券50,000元
 第二名:獎狀一紙,商品禮券30,000元
 第三名:獎狀一紙,商品禮券20,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每人商品禮券10,000元

8. 比賽方式
(一) 參賽
1. 有意參賽者,請依前述報名規則辦理。
2. 活動評審團,將於活動截止後依據投稿作品審查,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參加頒獎。
3. 本活動採錄取10名、備取5名方式,錄取人無法出席頒獎典禮,將失去得獎資格,由備取名單遞補。
(二) 頒獎典禮
1. 十組得獎者或團體須出席頒獎典禮,典禮場地、時間將於10月公布於活動網站,並個別通知得獎,前三名須於典禮上現場表演其得獎作品(可自行演唱或請他人代唱),典禮會場備有音響、喇叭,如需電腦等特殊播放設備,請表演者自行攜帶。
2. 得獎者或團體,代表人須於決賽當日攜帶身分證核對資料,若身分不符即取消獲獎資格。

9. 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或團體若須於典禮會場架設硬體或軟體,須於典禮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典禮會場有干擾其它典禮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名得獎者或團體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二)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它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比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三)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參賽,且無簽屬詞曲版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之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若經檢舉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品,由獲獎者自行負起法律責任。
  (四)參加徵選作品如以寄件方式,須以掛號寄送並自行負擔寄件之郵資,且參加徵選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惟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加作品遺失或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若入圍得獎者或團體私下將設計作品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取消參加競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與獎狀。
  (六)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均不另致酬。此外保有對於得獎作品之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七)所送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主辦單位不予受理。
  (八)以上注意事項均已詳細閱讀並表示同意,始向主辦單位投稿;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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