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台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競賽,歡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20111011/學務處訓育組/2093】

2012台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競賽,歡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2012臺灣學校網界博覽會競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鼓勵各級學校學生,以專題研究及團隊合作方式探索地方人文與環境,運用網際網路作為表達溝通的工具。
二、經由網際網路互動交流,向全球師生分享探索臺灣豐富多樣面貌的學習經驗,進而加深本國學生的國際觀。
三、結合教育單位、家庭、與民間企業共同推動資訊、環境、與鄉土教育。
四、結合資訊教育的內涵及英語教育的精神,培養未來的一代與全世界接軌的視野與能力,藉由競賽的過程引導,深入關心環境的教育,落實國中小學資訊、網路、英語及環境關心的教學。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
參、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高中職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學生。
二、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學生。
三、國小組: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肆、組隊規定
一、每一隊之指導教師及學生需同校但可不同年級、不同班。
二、每隊學生5至10名,完全中學之國中部與高中部學生不得混合組隊。
三、指導教師每隊人數1-3人,指導教師必須為該校正式教職員工、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可指導校內多個隊伍,惟敘獎時僅擇優敘獎。
四、各校參加隊伍數不限,惟學生每人僅限參加一隊。
五、隊伍於報名截止後不得再替換成員,僅能允許不克繼續參賽之隊員退出(退出後如僅剩4名隊員,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伍、參賽規定
一、參賽隊伍須在八大競賽類別中擇一類別選定主題進行專題研究。
二、專題研究與網頁製作均需由師生親自參與完成。
三、得獎作品存放在網站典藏觀摩,主辦單位可於活動網站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作品所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四、參賽隊伍之網頁作品,一律上傳至大會提供之網頁空間,每隊限制50MB。
五、本競賽活動參賽隊伍必須按時上傳研究進度報告,並完成一份專題研究計畫簡報。
陸、競賽類別:
地方人物領袖 介紹當地名人或明星,如政治人物、作家、藝術家、演員、企業家等。
地方社團族群 介紹社團或特殊族群,如志工、樂團、教會、喜憨兒、外籍配偶等。
地方企業組織 介紹地方企業或組織,如政府機關、商店、工業區、大眾運輸、電臺等。
地方特產特色 介紹地方上的特產特色,如食物、手工藝品、農作物、動植物、年節祭典等。
地方觀光資源 介紹當地自然或人工的風景名勝,例如河流、海洋、山脈、廟宇、夜市等。
地方歷史古蹟 介紹當地歷史古蹟,如紀念碑、古道、老街、歷史文物等。
地方環境議題 探討本地環境問題,或彰顯特定環保覺醒意識及行動的推廣努力,如防救災、資源回收、動植物保育、污染防治等。
地方音樂藝術 展現地方音樂類或其他重要的藝文形式與活動,如戲曲、舞蹈、雕刻、書畫、音樂會、電影等。
柒、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中午十二時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三、大會網址:http://cyberfair.taiwanschoolnet.org/
四、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臺北市內湖區西湖國民小學。
(二)聯絡人:黃蜀雅。
(三)電話:(02)27971267-171、172、173。
(四)e-mail: hsyea@hhups.tp.edu.tw
捌、競賽重要時程
時程 事項
100年10月4日至101年1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 參賽隊伍線上報名
國小組:101年2月27日中午12時截止 上傳作品、進度報告
國中組:101年2月28日中午12時截止
高中組:101年2月29日中午12時截止
101年3月7日~3月16日中午12時截止 初賽第一階段互評
101年3月23日~3月30日中午12時截止 初賽第二階段互評
101年4月9日 公佈初賽成績
101年4月9日~2011年5月1日 複賽、決賽評審時程
101年 5月2日 公佈決賽成績
101年6月 (暫定) 頒獎典禮
玖、評分方式
一、作品評審區分為隊伍兩階段互評之「初賽」及專家學者評審之「複賽、決賽」兩階段。初賽參賽隊伍必須參加兩階段線上互評作業,針對大會所指派的10~20支參賽隊伍認真負責完成評分工作,經由等化分機制,三組八大類別評選出平均分以上各約20~30支隊伍入選決賽,計入選決賽隊伍約略 240隊;再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針對初賽入圍作品進行複選與決選評審。
二、評分項目為各參賽作品之「專題作品網頁」、「專題簡報網頁」、「研究進度報告」。
三、評分重點包括作品之主題、內容、組織、規範、技術、美觀、進度等,詳細說明請參閱競賽網頁。
四、詳細評分標準說明,請參酌附件。
壹拾、獎勵:八大類別中,每一類別選出一至三名及佳作若干名(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增刪錄取得獎名額)
一、各類組金獎(第一名) /計24名-頒發每位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二、各類組銀獎(第二名) /計24名-頒發每位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三、各類組銅獎(第三名) /計24名-頒發每位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四、各類組第四名 (佳作)/若干名-頒發每位主辦單位團體獎狀一紙。
壹拾壹、其他
一、 相關事項隨時公告於競賽網站,請各隊參賽人員隨時注意競賽網站上的最新消息公告。
二、 參賽者應於各賽程指定日中午12時前完成各項工作,未完成任務者不予評審。
三、 活動時程如因故調整,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文通知。
四、 參賽作品(包括研究規劃、採訪、問卷調查及分析、攝影、內容撰寫、網頁製作等)均應由參賽學生親自完成;教師及家長以陪同、指導為限。如作品內容有明顯超過學生應有程度者,評審得要求參賽者出席說明。
五、 參賽者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作品於各項宣導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人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參賽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作品當中所引用之文章、照片、圖片等資料,請依著作權法辦理。
六、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情事,倘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檢舉者應負舉證責任,否則承辦單位不予處理),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盃及相關得獎證明。若對主辦單位造成損害,得獎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 比賽結果僅公布得獎隊伍的名次和評審評語,以作為得獎隊伍再改進的地方,不再另行公布原始分數。
八、 參賽隊伍如需對比賽成績提出申訴,需由指導老師提出具體申訴事由,透過參賽學校發出電子公文至承辦單位(如附件檔案過大,附件部分可另燒製光碟掛號寄達),申訴期限為公布成績後第7個工作日,承辦單位收文期限為公布成績後第八個工作日,依文另行召開申訴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九、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隊伍一律請於時間內將作品上傳至FTP,不提供光碟上傳。
十、 本競賽不提供紙本參賽證明。
十一、 本次競賽計畫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初選、複選、決選當天請依本文字號給予公假登記,教師並予公假、課務派代。
壹拾貳、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修訂細部詳細辦法於網站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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