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
【20111124/學務處訓育組/1842】

宗旨
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啟發學習藝術興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



參選資格與須知:
(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1.國小分為以下三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1)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2)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以上各組均可個別報名,惟各組集體報名時,請學校先將作品(含樣書)與報名表,個別分袋後,再整合包裝為一件,並內附參加學生名冊(如附表3)。

作品收退件


收件:
(一)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
(二)收件時間:自民國101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101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2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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