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0學年度第2學期設籍台南市並具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份之學生,申請就學減免補助。 說明: 一、100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之學生及首次申請者: 1、學生親自到教務處領取申請表或上學校公告區下載。 2、繳交文件: **申請表 **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學生郵局存摺正面影本(含局號、帳號、戶名) **申請學生和家長閒印章 二、殘障手冊須檢附正本核對無誤後退還。 三、逾期者視同放棄。 於101年3月22日(四)前繳交至教務處,請留意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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