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四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臺南市」作品比賽徵集
一、徵集組別:幼稚園組、國小一至六年級組及國中一至三年級組。
二、參加作品:
(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二)規格:
1.個別創作40×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
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3.水墨畫以能裱於四開圖畫紙上為限(並請裱妥)。
(三)內容:不拘,但須是兒童本人的創作作品,為使兒童體驗各種表現素材,請少用彩色筆作畫。
(四)參加數量:各校按班級數送件
(小學每校最多六十件,國中最多三十件,幼稚園最多二十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二件),
請先辦理校內初選,擇優者參加臺南市複選。
(五)作品標籤一式兩聯(附件1),甲聯實貼,乙聯浮貼,並以正楷填寫各欄(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小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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