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附財團法人臺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101年度「
我畫我話─身心障礙者繪畫比賽」乙份(如附件),請教師
指導且鼓勵身心障礙學生踴躍參與,請 查收。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北市樹仁社會福利基金會101年8月10日樹
仁101字第00138號函辦理。
二、其活動目的為鼓勵身心障礙者繪畫創作之提升,激發其創
意潛能及學習能力,並為身心障礙者建立一個藝術創作平
臺。
三、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1年9月5日止。
四、參賽資格: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身心障礙者。
五、得獎作品將於101年9月13日至9月23日,假臺北市中山堂
(臺北市延平南路98號)於本會辦理之「我畫我話-身心障
礙巡迴畫展」公開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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