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
廣達文教基金會多年來執行《游於藝》校園巡迴展計畫,透過藝術文化推展兒童教育,期望培養學生全人格之發展。《游於藝》計畫深耕校園多年,深知有許多家境清寒但極具發展潛能之學生急需幫助(缺乏學雜費、餐費、制服等學習費用),為鼓勵具藝術潛能的學生有適性發展的機會,特設立本獎學金,期望以長期認養之型態,在學生受基礎教育期間,提供協助與鼓勵。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三、申請規範:曾參加廣達《游於藝》巡迴展之學校,由學校為單位進行推薦申請
四、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至2項條件;第3項則為加分條件。)
1. 家境清寒與近貧家庭之高中、國中、國小在學學生。
2. 由教師推薦具美育發展潛能學生,學童之美育成績達甲等以上(85分以上)。
3. 德育成績甲等以上(85分以上)。
五、獎助名額:視每年實際申請狀況及需求,彈性增減補助人數。
六、獎助金額:
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獎學金
國小與國中每位學生新台幣陸仟元整;
高中每位學生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七、申請時間:101年12月3日前申請截止 (以郵戳為憑)。
八、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詳見附件或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列印)。
2.檢附文件
(1) 經濟相關證明(可視情況選擇以下其中一項之證明;)。
A.鄉、鎮、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
B.國稅局完稅資料正本乙份。
C.特殊情況,無法提供上述兩項證明之一,可提供鄰里長開立之證明或校方教師證明並附加簡述情況。
(2) 最近一學期之成績單影印本乙份。
(3) 學童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戶籍謄本乙份。
(4) 學生作品。
A.評核標準旨在鼓勵學童自發表達創意巧思為主,技巧其次。
B.作品主題請提供清楚呈現作品的照片與簡易說明(100字以內)、作品實際尺寸、影片請提供影片網站連結.(立體作品需三種以上不同角度圖片)。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此外,本基金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將不退還。
九、送件方式:
101年12月3日(一)前以掛號郵寄111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收件人註明「廣達文教基金會—廣達創藝DNA獎學金申請 收」 (以郵戳為憑) 。
十、審查時程與標準:
101學年度獎學金將於101年12月進行申請文件審查。審核標準:美育發展潛能(60%);學童之家庭經濟條件(40%)。
十一、獎學金名單公告:101年1月5日前發函至學校公告並於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上進行名單公告。
十二、獎學金發放方式:
獎學金將於102年2月1日前撥付學校申請匯款帳號,本獎學金指定專款專用(高中學生學費與國中/國小/高中學生學校執行之代辦代收費用)。
連絡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王筑君 02-2882-1612*66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