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數位機會中心學生志工服務運用計畫
【20130114/學務處訓育組/1430】

一、期望結合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志工服務人力,協助各數位機會中心推動縮減數位落差,並培養學生服務偏鄉與社區關懷精神,提供服務中學習之機會,特擬定本計畫。
二、本市數位機會中心所提供之志工服務,申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其服務時數列入本市12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續服務學習時數之採計,本市數位機會中心設置一覽表詳如附件1。
三、本計畫申請方式為每年度1月及8月底至本局網站查詢各數位機會中心開放之志工名額、服務內容、服務時段及聯絡方式,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學生志工服務申請書」(如附件2)寄至各數位機會中心學生志工承辦人信箱,由各數位機會中心承辦人於服務時段前,Email或電話通知報到時間。
四、學生志工服務內容包括課程志工、文書志工、網路行銷志工及推廣活動志工,服務時間通常於平日下課時間、放學後、假日及寒暑假期間,本案志工為無給職,不提供膳宿及接送,但各數位機會中心需協助服務時段之保險事宜。
五、詳細學生志工申請方式、參與流程、服務期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臺南市數位機會中心學生志工服務運用計畫
102年度臺南市數位機會中心設置一覽表
序號 DOC名稱 設置年度 辦理單位
1 東山DOC 95 青山國小
2 柳營DOC 95 果毅國小
3 七股DOC 95 篤加社區發展協會
4 將軍DOC 95 漚汪國小
5 白河DOC 97 白河國中
6 後壁DOC 97 後壁國小
7 北門DOC 97 北門國小
8 六甲DOC 97 六甲國小
9 官田DOC 97 隆田國小
10 大內DOC 97 大內國中
11 山上DOC 97 山上國小
12 北寮DOC 97 北寮國小
13 楠西DOC 97 楠西國小
14 左鎮DOC 97 左鎮國小
15 龍崎DOC 97(102) 龍崎國小
16 玉井DOC 98 玉井國小

各DOC地址及連絡電話請參閱,本局臺南市多元成人學習訊息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4885&ctNode=227&mp=0)-下載臺南市101年成人學習多元管道(以學習管道區分)
附件2 學生志工服務申請書(範例)
學生姓名 ○○○ 就讀學校/年級 ○○國中
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連絡電話/手機
身分證
電子信箱
住址
緊急聯絡人姓名/關係 ○○○(關係:母女) 連絡電話/手機
學生家長是否同意子女登記參加數位機會中心志工 □是、□否
聯絡電子信箱
申請服務單位 ○○數位機會中心(○○國小)
服務意願申請表
志工類型 能服務期間 能服務時段 預計服務時數 優先順序
課程志工 7-8月 每周三下午2時至5時,共計10週 30 1
網路行銷志工 7-8月 每周三下午2時至5時,共計10週 30 2
文書志工 7-8月 每周三下午2時至5時,共計10週 30 3
1. 是否已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是、□否
2. 是否能做到服務期間無表現不佳之情事:□是、□否
3. 資訊專長描述(會使用的軟體):

4. 美工及撰稿專長描述(照片編修能力、排版、編輯):
※ 申請注意事項:
1. 本案志工服務工作為無給職,不提供膳宿及接送,但各中心會協助服務時段(含路程)保險事宜。
2. 如申請通過,由各數位機會中心承辦人於服務時段前,Email或電話通知報到時間。
3.各中心錄取學生志工姓名可由學校自行評估是否公開,但學生志工個人資料不會公開於網路上。
4. 如學生志工服務期間符合表現不佳之情事(如附件4),各中心得通知家長中斷其服務,另外,核發之服務證明書如遺失不補發。
5. 本市數位機會中心所提供之志工服務,申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其服務時數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時數之採計。

臺南市數位機會中心學生志工服務運用計畫
一、背景:
教育部自2005年起為提升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與團體的資訊應用能力及上網率,達到縮減城鄉數位落差之目標,大力推動偏鄉數位機會中心(Digital Opportunity Center,簡稱DOC)之建制與輔導計畫,本市自2006年起積極爭取於16個經行政院研考會定義為偏遠地區設立16所數位機會中心。
數位機會中心營運項目包含日常電腦教室開放與設備管理、民眾資訊課程規劃與招生、各項報表及學員系統填報、辦理社區資訊教育推廣活動及協助地方特色數位化典藏與行銷。由於其設置常於偏遠地區且較小型學校或社區發展協會,人力支援有限,亟需志工協助美工設計、文書處理與資料校對事宜,一方面藉此機會為培養學生服務偏鄉與社區關懷精神,另一方面提供服務中學習之機會,特訂定本志工服務運用計畫。
二、計畫目標:
(一)結合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志工服務人力,協助各數位機會中心推動縮減數位落差、社區資訊教育推廣活動,及協助偏遠鎮地方特色數位化典藏與網頁行銷事宜。
(二)培養學生志工資訊應用推廣能力,與社區關懷之情懷。
(三)促進本市學生及家長對於數位落差現象、數位機會中心設置理念與服務項目之了解與認同。
三、參與對象:
(一)學生志工服務運用單位:由本市數位機會中心評估其學生志工服務需求,開放學生志工服務名額,志工服務工作為無給職。
(二)學生志工: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四、錄取順序:因應社區關懷與地方特色數位化之服務需求,以數位機會中心所在或臨近地區學生招募為優先,其次以資訊能力、服務態度最佳者優先錄取。
五、服務內容:
(一)課程志工:
1.擔任資訊課程之小老師,協助與指導民眾依講師操作步驟操作。
2.於開放或開課時間,引導民眾簽到退及學員資料填寫與登錄。
3.課前與課後之數位機會中心環境整理與設備清點。
(二)文書志工
1.協助中心人員做書面資料彙整及校對事宜。
2.協助中心人員DOC管考及學員系統的資料登錄與核對。
3.課程講義及文宣的製作與印製。
(三)網路行銷志工
1.蒐集當地特色照片、圖文,編輯與撰寫文稿。
2.製作網頁、部落格或及透過他軟體協助行銷。
3.協助數位典藏相關事宜。
(四)推廣活動志工
1.協助DOC執行相關社區資訊教育推廣活動籌備事宜。
2.協助佈置成果展示攤位。
3.協助向社區民眾簡介與推廣數位機會中心資訊教育課程
六、服務時間:
(一)由本市各數位機會中心,提報所需志工類型、服務期間與時段,經本局核定後公告於本局及本市數位機會中心網站,各DOC如志工名額已滿,請告知本局更改網路公告狀態。
(二)服務時間通常於平日下課時間、放學後、假日及寒暑假期間。
七、參與流程:
(一)申請:至本局網頁下載志工服務申請書(如附件2),Email至數位機會中心,如申請通過,由各數位機會中心承辦人於服務時段前,Email或電話通知報到時間(錄取通知書之Email範本,如附件3),錄取學生志工姓名可由學校自行評估是否公開,但學生志工個人資料不得公開於網路上。
(二)入隊:請準時至各數會機會中心承辦學校或協會報到,並聽取服務內容說明與志工編組與工作分派。
(三)服務:依服務時段按時至數會機會中心報到,依DOC承辦人交辦事項及期限完成。
(四)登錄志願服務紀錄冊或開立服務證明書:由本市各數位機會中心承辦學校或協會,確實依服務時數,登錄時數於學生志工之志願服務紀錄冊(已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或發給學生志工服務證明書(無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如學生志工服務期間符合表現不佳之情事(如附件4),得通知家長中斷其服務。
八、領取服務證明書注意事項:
(一)考量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在學時間長,較難如同一般成人志工完成24小時志工訓練,爰此開放無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學生由本局所認可之學生志工服務運用單位,核予學生志工服務證明書。
(二)本市數位機會中心所提供之志工服務,申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其服務時數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時數之採計。
(三)本服務證明書僅提供作升學證明用,儘管學生日後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亦不能將本服務證明書之時數登錄,也不能合併計算服務年資,此外,服務證明書如遺失不予補發。
九、服務期程:本計畫為經常性計畫,分為上、下學期及寒暑假期間,並於服務期程結束後,再次招募或續聘。
十、各數位機會中心之注意事項:
(一)需製作學生志工服務排班籍簽到表(如附件5)及通訊錄(含承辦人、學生及家長)。
(二)工作分配事項應僅限於本計畫服務內容所示,志工服務期間應有中心或學校人員陪同或督導。
(三)需注意學生志工是否準時簽到退,服務時間結束後便不得逗留於中心,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服務時間,則須由中心徵詢學生家長同意後,才可延長。
(四)需注意學生志工人身安全,並於服務期間辦理志工保險(意外事故保險)事宜。
(五)需注意學生志工是否有符合服務期間表現不佳之情事,如發現應通知家長中斷其服務(電話及Email),並告知教育局數位機會中心承辦人(Email)。
(六)需登錄學生志工資料(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方式、志工類型及服務時數),並統計服務時數登錄於學生志願服務紀錄冊中(已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者)或開立服務證明書(格式如附件6),但服務證明書如遺失,則不予補發。
附件1 數位機會中心學生志工服務需求調查表(範例)
DOC名稱 ○○數位機會中心 承辦學校 ○○國小
第1順位
承辦人/職稱 連絡電話
第2順位
承辦人/職稱 連絡電話
Email
(學生志工申請書寄送信箱)
需求志工類型 總服務時數 服務期間 時段 人數 服務內容
課程志工 40小時 7-8月 每周三下午2時至5時 同一時段2人一同服務 1.擔任資訊課程之小老師,協助與指導民眾依講師操作步驟操作。
2.於開放或開課時間,引導民眾簽到退及學員資料填寫與登錄。
3.課前與課後之數位機會中心環境整理與設備清點。
文書志工 40小時 7-8月 每週四 同一時段2人一同服務
課程志工 40小時 9 -11月 每週三晚上6時至9時 同一時段2人一同服務
備註:
1. 本案志工服務工作為無給職,不提供膳宿及接送,但須協助服務時段(含路程)保險事宜。
2. 請各數位機會中心如有學生志工服務需求或需變更需求者,應主動於每年1月及8月之20日前,提報本表,並Email至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廖小姐信箱(edu824@tn.edu.tw),俾利於本局網頁公告各中心學生志工服務需求名額。
3.各單位需求表經本局核定公告後,將請各學生志工主動Email「志工服務申請書」並與各校聯繫進行後續安排。
4.本市數位機會中心所提供之志工服務,申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其服務時數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時數之採計。


附件2 志工服務申請書(範例)
學生姓名 ○○○ 就讀學校/年級 ○○國中
出生年月日 ○年○月○日 連絡電話/手機
身分證
電子信箱
住址
緊急聯絡人姓名/關係 ○○○ (母女) 連絡電話/手機
學生家長是否同意子女登記參加數位機會中心志工 □是、□否
聯絡電子信箱
申請服務單位 ○○數位機會中心(○○國小)
服務意願申請表
志工類型 能服務期間 能服務時段 預計服務時數 優先順序



1. 是否已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是、□否
2. 是否能做到服務期間無表現不佳之情事:□是、□否
3. 資訊專長描述(會使用的軟體):


4. 美工及撰稿專長描述(照片編修能力、排版、編輯):

※ 申請注意事項:
1. 本案志工服務工作為無給職,不提供膳宿及接送,但各中心會協助服務時段(含路程)保險事宜。
2. 如申請通過,由各數位機會中心承辦人於服務時段前,Email或電話通知報到時間。
3.各中心錄取學生志工姓名可由學校自行評估是否公開,但學生志工個人資料不會公開於網路上。
4. 如學生志工服務期間符合表現不佳之情事(如附件4),各中心得通知家長中斷其服務,另外,核發之服務證明書如遺失不補發。
5. 本市數位機會中心所提供之志工服務,申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向學校登記參加,其服務時數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服務學習時數之採計。



附件3錄取通知書Email範本(對一般民眾不公開)
※本錄取通知書一定會通知申請人核定之服務期間與時段,並留下學校教務處或協會聯絡人電話,收到錄取通知書信件,請與學校或協會聯絡人確認,是否由學校所發出,以確保學生安全。

附件4 學生志工服務期間表現不佳之情事列舉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經中心或學校人員勸導後仍不聽從。
2.服務態度不佳,大聲喧嘩,經中心或學校人員勸導後仍不聽從。
3.無法按時完成或無心完成服務內容事項,經中心或學校人員勸導後仍不聽從。
4.不愛惜中心或校園設備及財產,經中心或學校人員勸導後仍不聽從。
5.不遵守中心DOC開放使用規定、設備租用管理辦法,經中心或學校人員勸導後仍不聽從。
6.無事先請假,亦無正當理由,臨時缺勤。
7.擅自於服務期間離開服務地點,或於非中心開放時間出現在服務地點。
8.服務期間結束後仍逗留於中心,或邀集朋友逗留中心。
9.做出違背服務內容事項。
10.洩漏中心學員個人資料或其他重要資料。
11.竊取或嚴重毀損中心或校園設備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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