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02年度單親培力計畫第一階段申請辦法
一、目的
鼓勵弱勢單親家長進修學位,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
三、承辦單位:由本部上網公開招標委託合適且具執行能力之全國性民間團體辦理。
四、補助內容:
補助弱勢單親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臨時托育費,鼓勵其取得學位。
五、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101學年下學期):102年2月18日至102年3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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