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財團法人癌症基金會舉辦之【一個鼓勵、愛的希望-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開始申請了(截止日期到4/15)
【20130325/教務處註冊組/1255】

台灣癌症基金會與遠雄人壽長期關注癌症對國人的影響,並關心癌症對家庭成員的衝擊,因此,共同規劃【一個鼓勵、愛的希望-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以獎學金來鼓勵這群癌症家庭的子女積極向上,別因為家人的病況而影響求學,知識就是力量,讓未來充滿愛與希望,並期幫助減輕癌症家庭的經濟負擔。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活動專線: (02)8787-9907 分機217侯先生

獎助對象/名額/獎金

獎助對象為癌症家庭之子女,共分為高中(職)組40名、大學(專)組20名,每名可獲得1萬元獎助學金。

獎助資格
1.正就讀高中(職)及大學(專),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
2.父或母罹患癌症目前治療中之家庭。
3.具有以下情形,將列為優先評估獎助資格:
◦符合政府規定之低收入戶資格或居住偏遠地區者。
◦因父或母罹患癌症接受治療,而影響家庭收支之情形者。
◦家境清寒,經本會專案人員評估確認者。
◦其他家庭特殊狀況,影響家庭經濟與孩子就學,經本會專案人員評估確認者。

4.申請成績標準: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
◦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者。

檢附資料
1.報名表。
2.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3.愛與希望心得分享(以「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為題,描述自己與家人的互動情形、對罹癌家人想說的話與鼓勵、以及獲得獎助學金後想做的事情等…,字數至少800字<以word檔、14級字打字或600字稿紙撰寫>)
4.學籍證明(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
5.101學年度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
6.罹癌家人之病理診斷證明
7.個人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片四張
8.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兒少、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手冊或醫療重症證明等,無則免附)
9.師長推薦函(無則免附)

報名方式
•掛號郵寄: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請註明「一個鼓勵、愛的希望 活動小組收」
•E-Mail:5aday@canceraway.org.tw(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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