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自閉症者畫作甄選暨展覽活動
【20130525/學務處訓育組/1170】

2013自閉症者畫作甄選暨展覽活動
【畫作甄選簡章】
壹、前言:
為鼓勵自閉症者從事畫作創作並提升繪畫興趣,本會於今年度辦理「2013自閉症者畫作甄選暨展覽活動」,邀請全國自閉症者及心智障礙者一同參與畫作甄選活動,經評選後本會將展出所有獲獎作品,讓社會大眾一起看見自閉症者天賦異秉的藝術創作,體會自閉症者眼中的「星」世界。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

參、協辦單位:基隆市自閉症家長協會、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台北市自閉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新北市自閉症服務協進會、台灣肯纳自閉症基金會、桃園縣自閉症協進會、桃園縣智障者家長協會、新竹市自閉症協進會、新竹縣智障福利協進會、苗栗縣自閉症協進會、台中市自閉症教育協進會、彰化縣自閉症肯纳家長協會、南投縣自閉症關懷協會、台南市自閉症協進會、嘉義市關懷自閉症協會、高雄市自閉症協進會、星星兒社會福利基金會、屏東縣自閉症協進會、台東縣自閉症協進會、花蓮縣自閉症協會、花蓮縣智障福利協進會、宜蘭縣自閉症者福利協進會

肆、指導單位:內政部
伍、補助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補助
陸、贊助單位:臺北市達康慈善基金會

柒、參賽資格:
本次活動參賽對象為自閉症者及心智障礙者(請附上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並依年齡或就學狀況分為以下四組(每人僅能填報一組):
一、學前組:年齡為6歲以下,或尚未進入國小就讀。
二、國小組:年齡為7~12歲,或目前正就讀國民小學。
三、青少年組:年齡為13~18歲,或目前正就讀國、高中。
四、成人組:年齡為18歲以上者。

捌、參賽方式:
一、參展規格與型式:最大不超過四開(545 x 393 mm)為原則,在四開範圍內大小不拘,主題不拘,畫材需為素描、油畫、水彩、水墨、粉筆、蠟筆、色鉛筆、麥克筆、彩色筆等,惟立體作品及電腦輸出之作品恕不收件。
二、參賽原則:基於鼓勵自閉症者及心智障礙者參與及公平原則,每人限收取1幅參賽作品。
三、報名及收件日期:參展作品請於102年5月15日(星期三)至102年9月27日(星期五),以郵寄或親送至本會(台北市寧波西街62號3樓)。
四、送件資料:
(一)參賽畫作:四開以內之畫作作品,無須裱框。
(二)報名表件:
【個人報名】請填寫「個人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
【團體報名】請填寫「團體報名表」、「團體報名-個人資料填寫表」及「授權同意書」(每人皆須填寫)。
五、甄選結果公告: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三)在本會官網www.autism.org.tw上公告。
六、退件方式:
(一)獲選作品:參加本次畫作甄選並獲選之作品,於獲選後作品所有權將歸屬於本會。
(二)未獲選之作品:
【親自領取】請於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至12月31日之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09:00~17:30至本會(台北市寧波西街62號3樓)領取。
【郵寄寄回】本會將依報名表中「聯絡地址」寄回畫作,惟因參賽作品眾多,本會將以「貨到付款」之郵寄方式請參賽者自行支付郵資,造成不便敬請見諒。(如作品不需退還請於報名表中勾選)
七、 授權同意:參賽者提供之作品圖文資料,本會將有權作為各種宣傳、出版之用,並且參賽之作品若獲獎後,作品之所有權將轉讓給本會。(請參賽者務必詳閱授權同意書之內容)

玖、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辦法:本會將聘請2至3名評審進行畫作評比。
二、甄選作品:各組甄選出10幅畫作,共甄選出40幅畫作。(本會得依評審評選結果,決定最後各組獲選之件數)
三、獎勵辦法:獲選之作品將裱框後進行展覽,並於記者會當日頒發獎狀乙紙、畫冊乙本。(未參與記者會之獲獎者,獎狀及畫冊將於日後郵寄寄出或親自領取)

拾、展覽方式:
一、記者會:預定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在台北車站北二門大廳舉辦。
二、畫作展覽:預定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一)~12月2日(一)在台北車站西側藝文走廊(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展出。

拾壹、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 聯絡人:賴俐君、鄭琨蓓
電話:02-23944258 傳真:02-23944392
E-mail:autism@seed.net.tw 網址:www.autism.org.tw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寧波西街62號3樓



[首頁] [至行政公告]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