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 人權兩公約
【20130619/學務處訓育組/1149】

人權大步走計畫,「兩公約施行法」乃重要國際人權法典,提供師生參考!!

一、何謂「兩公約」?
答:兩公約是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者乃重要之國際人權法典,其不僅為國際條約,並取得國際慣用法之地位,業成為人權保障體系之普世價值及普世規範。

二、何謂「兩公約施行法」?
答: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由總統於98年4月22日批准。總統並於同年5月14日批准兩公約;行政院亦於98年8月17日核定旨揭人權大步走計畫。

為達成「自重尊人」之人權教育目標,請各位老師、各位同學能了解「兩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之精神內涵。※請參閱下列網址,以求能深入了解並加以活用
法務部「人權大步走專區」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http://hre.pro.edu.tw/

(1)1258007706_兩公約施行法總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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