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戶籍證明文件影本。(需帶正本核對) 2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長身心障礙手冊及戶籍證明文件影本。(需帶正本核對) 3以本市學籍申請減免補助,除上述證明文件外,請另檢附學生相關在學證明。(如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等,舊生需蓋完註冊章) ★第一次申請的學生請繳交 : ◎郵局正面影本 ◎學生及家長的"閒印章",請不要繳交印鑑章。 4.收件截止日到9/23(一),逾期不予補申請!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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