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參加對象:凡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校均可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競賽,每校以兩隊為限,每隊人數8∼16人。
二、參加資格:參加競賽之選手,須為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校在學學生。
比賽日期
一、初賽:
(一)報名日期:102年9月20日(五)前,進行線上報名,並將每隊帶動唱內容3~5分鐘之影片檔,燒錄成一式二份之光碟,連同報名表及切結書之紙本,郵寄掛號至「國立臺中文華高中 綜合活動學科中心」,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初審錄取名單將於102年10月7日(一)公告於綜合活動學科中心網站,請各校參賽隊伍自行上網查看。
二、決賽:
(一)正式比賽:102年10月26日(六)。
(二)綵排: 102年10月26日(六)上午,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各校綵排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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