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衛生局舉辦「103年幼兒口腔及視力保健圖畫書創作競賽」
【20140318/學務處訓育組/1081】

(一) 參選資格與須知:
1.參選資格:對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至多3人),皆可報名參加。
2.參選須知:(1) 參選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禮卷、獎狀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為推廣幼兒口腔及視力保健活動,參賽得獎之作品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之作品,以作為教材或非營利方式推廣之權利。
四、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 作品內容:
1.適合年齡:適合3-6歲兒童閱讀之圖畫書
2.創作內容:
(1)主題:視力保健及口腔保健,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等網站
(2)文字:以中文創作,且加註注音
(3)文體:不拘
(二) 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0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2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
2.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3.原稿繪製請注意:
(1)作品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2)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及各式黏膠劑)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
應將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3)電腦繪圖請寄樣書一本及圖檔光碟一份,作品及圖檔光碟上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4. 樣書製作請注意:
(1)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2)樣書的尺寸勿大於A4尺寸(21公分×29.7公分)、勿小於B5尺寸(18.2公分×25.7公分),直、橫式均可。
(3)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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