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自102年4月1日至102年5月30日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學生。
三、報名方式:
(一)每件作品背面須浮貼個人基本資料(如下表-格式不得變更)並加蓋學校戳章。
(二)由各校初審後,以交換信箱或郵寄至崇明國中輔導室胡朝義主任收(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電話:2907261轉151、網路電話26030。
(三)收件截止時間:102年5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四、參賽件數:
(一)普通班組:送件數以班級數區分,35班以下每校3件、35班以上每校6件。
(二)美術班組:每校上限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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