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漢光獎「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
【20140508/教務處教學組/1291】

活動內容
(一)參賽資格與對象


校園組:全國國中、高中職持清寒證明之在校學生。
社福組:全國社福團體、協辦單位遴選之在校學生。
大專組:全國大專院校持清寒證明之在校學生。

(二)競賽分組

1.大專院校組(一∼三年級 限額150 名)
2.高中校園組(一∼二年級 限額150 名)
3.高中社福組(一∼二年級 限額200 名)
4.高職校園組(一∼二年級 限額150 名)
5.高職社福組(一∼二年級 限額200 名)
6.國中校園組(七∼八年級 限額150 名)
7.國中社福組(七∼八年級 限額200 名)
總名額共計1200人參加競賽
(三)報名方式

本活動一律採「團體報名」,需透過競賽網站上傳承辦人及參賽者的資料,並郵寄紙本相關證明文件。
校園組

1.需有聯絡老師一名,由學校遴選弱勢清寒學子參賽。
2.進入活動網站的線上報名專區,以學校為單位,登錄承辦人連絡資料,再登錄參賽者報名資料。
3.請線上列印並掛號郵寄以下資料。
i.報名資料表(一校一份)
ii.清寒證明(每位參賽者均須繳交)
4.競賽承辦單位收到紙本資料,經審查通過後,將透過E-mail及手機簡訊發送「競賽報名成功通知」給連絡老師,即完成報名。
5.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105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6樓,2014全國中文讀寫能力競賽評審委員會 收
社福組

1.需有聯絡老師或社工師一名,遴選有意願的學子參賽。
2.報名資料繳交方式請洽競賽負責人,或直接透過線上報名專區輸入報名資料。
3.競賽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經審查通過後,將透過E-mail及手機簡訊發送「競賽報名成功通知」給連絡老師,即完成報名。
(四)競賽日期、地點

競賽日期:103年07月13日(星期日) 下午4時30分至6時00分
競賽地點:競賽當日將於全國十大考區同步進行,詳細考場資訊將於報名截止一週後公告。 地區
縣市

北區
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

中區
台中市、彰化縣(市)、嘉義縣(市)

南區
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市)

東區
花蓮縣(市)



(五)競賽內容

1.語文素養:共五十題單選題,以畫卡方式作答,滿分100分。
2.寫作測驗:
校園組、社福組:一篇引導式作文,以紙筆作答,滿分六級分
大專組:短文寫作,共九小題,以紙筆作答,滿分六級分。
(六)成績計算方式

1.總分計算:語文素養成績佔40%,寫作測驗成績佔60%。
2.寫作測驗採四面向分項式給分,每篇文章至少由兩位以上專業閱卷委員進行評分,兩者給分差距達兩級分以上時,再送第三位核心督察委員評分。
3.校園組、社福組總分相同時,優先以寫作測驗四面向分數逐項排序。
(依序為:立意取材、結構組織、遣詞造句、錯別字格式標點。)
大專組總分相同時,優先以寫作測驗三面向分數逐項排序。
(依序為:條列敘述、分析推理、歸納統整。)
4.依以上原則運算後仍有同分,將由專業評審委員決定名次。
(七)成績公佈日期

103年08月29日(星期五)公佈於活動網站。
(八)附註說明

1.競賽應考證於103年06月16日(星期一)線上公告。
2.參賽者在競賽當日,須於試場內簽立「參賽同意書」乙份。
3.參加競賽時,請務必攜帶「競賽應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缺一不得入場,並遵守競賽注意事項。
4.競賽開始後15分鐘不得入場。
5.本競賽不得提前交卷,待監試人員統一收卷後才能離開考場。
6.資格不符者、違反試場規則者,競賽成績不得列入排名。
7.競賽當天交通請自理,執行單位不提供交通補助。
8.為服務身心障礙者參賽,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需特別服務者,請主動連繫執行單位,考前兩週未提出申
請者,競賽當天不提供特殊服務(包含放大題本、單獨考場、作文繕打等服務)
9.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競賽日程有異動時,除運用大眾傳播媒體發送資訊外,並公告於活動網站。


TOP4 獎勵辦法
(一)成績回饋

1.參與競賽者皆可獲得教學診斷型「語文能力分析報告書」乙份,報告書樣本請參考活動網站公告。
2.達合格標準者,可獲得「CWT全民中檢」對應等級之合格證書乙式。
(合格標準須參照CWT全民中檢標準)
3.證書效力:全國首張且唯一通過教育部推薦採認的「中文能力證照」。
4.各組前三名作品將長期置於活動網站上,提供觀摩。

(二)獎項

1.全程參與本競賽之參賽者,可獲得「參賽證明」乙張。
2.經全國評選之各組前13名參賽者,可獲得下表所列獎項。
3.經全國評選之各組前13名之指導老師,可獲得指導老師獎狀乙張。
4.競賽獎項: 組別
狀元
(1名)
榜眼
(1名)
探花
(1名)
進士
(1名)
秀才
(1名)
漢學之光獎
(8名)

大專院校組 獎學金10,000元
獎學金6,000元
獎學金3,000元 SUMDEX
品牌包乙個 SUMDEX
品牌包乙個 7-11禮券600元
高中校園組
高中社福組
高職校園組 & & & & & &
高職社福組 漢光琉璃獎座
乙座 漢光琉璃獎牌
乙面 漢光琉璃獎牌
乙面 漢光獎狀
乙紙 漢光獎狀
乙紙 漢光獎狀
乙紙
國中校園組
國中社福組




TOP5 附則
參賽者資格如有不符或冒名頂替者,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
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歸屬主辦單位。
所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歸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擁有因非商業推廣之重製、下載、公開展示與再授權提供給相同用於非商業推廣之單位使用權利。
主辦單位保留參賽規則及各項辦法之修改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指導老師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本競賽辦法及相關表單均登載於競賽網站。
競賽聯絡人:姚小姐,電話:02-25778806分機427。E-Mail:carol_yao@mail.cs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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