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自103年4月22日至103年5月30日
柒、初審單位:臺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捌、參賽件數:普通班組:送件數以班級數區分,35班以下每校3件、35班以上每校6件。美術班組:每校上限5件。【件數超出由承辦學校自行刪除多餘作品】
玖、比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報名方式:
(一)每件作品背面右下方須貼個人基本資料(如下表)並加蓋學校或承辦處
戳章。(學校編號指校內送件編號。例:○○中001、○○小高001)
(二)由各校初審後,以交換信箱或郵寄至崇明國中輔導室收(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電話:2907261轉151、網路電話26030。
收件時間:103年5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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