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規範:曾參加廣達《游於藝》計畫之學校,由學校為單位進行推薦。
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至2項條件;第3項則為加分條件。)
1. 家境清寒與近貧家庭之高中、國中、國小在學學生。
2. 由教師推薦具美育發展潛能學生,學童之美育成績達甲等以上(85分以上)。
3. 德育成績甲等以上(85分以上)。
4. 申請學生在學期間,學校須為廣達《游於藝》計畫之合作夥伴學校,已畢業或在學期間轉入非游於藝學校申請者無效。
獎助名額:視每年實際申請狀況及需求,彈性增減補助人數。
申請時間:103年8月8日前申請截止 (以郵戳為憑)。
申請所需文件:請至廣達文教基金會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完畢後印連同申請資料寄出, 部份欄位須進行親簽http://www.quanta-edu.org。
送件方式:103年8月8日(五)前以掛號郵寄111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收件人註明「廣達文教基金會—廣達創藝DNA獎學金申請 收」(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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