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助學金
【20140902/教務處註冊組/1258】

申請類別---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及燒傷者
二、申請條件---凡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三、獎助金額---
1.研究所10000元整
2.大專10000元整
3.高中(職)6000元整
(二)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及燒傷者
二、申請條件---
1.高中(職)學業(智育)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2.大專、研究所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者
三、獎助金額---
1.研究所10000元整
2.大專10000元整
3.高中(職)6000元整
(三)進步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及燒傷者
二、申請條件---高中職、大專學業(智育)總平均在60分以上、上下二學期總平均成績進步達5分
以上者
三、獎助金額---
1.大專6000元整
2.高中(職)3500元整
(四)清寒升學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及燒傷者
二、申請條件---
1.國中考入公、私立高中(職)者
2.高中(職)者考入公、私立大專(含五專者)者
3.大專考入公私立研究所者
三、獎助金額---
1.國中升高中(職)者6000元整
2.高中升大學者12000元整
3.大專考入公私立研究所者15000元整
(五)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及燒傷者
二、申請條件---高中(職)、大專學業(智育)總平均在60分以上者 
三、獎助金額---
1.大專以上3500元
2.高中(職)2500元
(六)陽光子女助學金
一、申請對象---顏損或遭重大燒傷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子女
二、申請條件---
1.高中(職)學業(智育)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者
2.、研究所學業(智育)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者
三、獎助金額---
1.大專以上3500元
2.高中(職)2500元
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二)顏面損傷指唇顎裂、顱顏畸型(含小耳症)、腫瘤病變(含血管瘤)、灼燙傷、嚴重外傷、美容後遺症及皮膚病變(含魚鱗癬症、胎記、太田母斑)導致之顏面損傷者
(三)在學學生含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
申請證件---
(一)本會申請書
(二)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申請進步獎學金者請附上下學期之成績單)
(三)損傷證明文件
(四)初次申請者須繳交自傳六百字以上 ,請用稿紙書寫或電腦打字,請說明受傷經過,受傷部位,家庭概況及求學經驗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曾申請過則免)
(六)申請特殊才藝者,免繳學校成績單,但需附上得獎證明影本
(七)申請清寒升學獎學金者,需於入學該學期提出申請,申請時免繳學校成績單,但需入學註冊後附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以及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
(八)申請「陽光子女助學金」附父母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曾申請過者免繳)
請方式---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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