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保稅月~再造愛地球」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教育活動
【20140930/學務處訓育組/1273】

1.參加對象:南區國稅局轄內(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屏東縣、台東市及澎湖縣)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校學生。
2.創作內容:以逾期統一發票或可回收環保物創意發想製作成各種造型物品。
3.作品規格:作品呈現方式不拘,但長、寬、高各勿超過120公分,發票使用張數不能少於200張。
4.活動方式:參賽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或向各分局、稽徵所索取,並填具完整基本資料即可參賽。
5.收件截止日期:至103年10月24日止截止收件(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評分標準:創意40%+內容實用性30%+表現技巧30%
7.得獎公布:於103年11月25日將得獎名單公布於本網站,並逐一電話通知。
8.獎勵方式:
(1)個人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7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
(2)團體組
第一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7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
*入選之參賽者致贈獎金及獎狀,未入選之參賽者致贈宣導品乙份;各獎項之獎品,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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