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接受 莊慶達教授捐贈,為鼓勵漁村原住民學生奮發向學,培植漁村優秀人才,蔚為推動漁村社區發展所用,特訂定「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 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1.凡居住漁村,且父、母中有一人具有漁會會員資格之就讀國內公私立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原住民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
2.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
3.國中學生其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本年度之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請逕洽
聯絡人:陳美華
電話:02-24622192轉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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