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簡章
【20150119/學務處訓育組/1277】

一、100年10月11日臺中(三)字第1000173922號函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方案5-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學品質實施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前揭方案報奉行政院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0103358號函復核定。
二、103年9月19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104年度工作計畫籌備會議。
三、(104年度主計畫教育部核定文號)。
貳、目的
一、音樂學科中心、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生命教育學科中心之工作團隊自100年度起組成策略聯盟,陸續辦理工作坊、參訪活動等,嘗試探索生命教育理念如何融入藝術教育之內涵與方式。104年度將延續策略聯盟合作模式,共同辦理「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以期透過蒐集全國各高中職學生與教師的生命創作並發表,引導師生將生命探索融入藝術創作。
二、透過不同學科中心在合作評選作品過程中的對話與討論,可以溝通彼此的課程理念,激盪更多元的教學創意。
三、增加藝術領域與生命教育領域教師與校際間互動交流,解決校際間教學實務問題,共同探討教學現場困境,研究解決方案,以精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昇教學效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學校-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策略聯盟單位):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音樂學科中心學校─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肆、辦理方式
(本計畫及相關附件電子檔請至生命教育學科中心、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國立師大附中網站)下載。
一、參加對象
A組:全國各高中職教師、行政人員
B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
二、徵選類別與主題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透過細膩的觀察,捕捉感動生命的鏡頭。日常生活中,總有讓人感覺幸福、快樂、悲傷、驚嚇、莞爾、困惑、心動、掙扎、反省的人事物…等,可能會讓你有所觸動或啟發。例如可能是自我的成長與體悟、或是朋友親人的相處互動,也可能是對公共議題或自然環境的關注等,皆可拍攝入鏡。透過鏡頭捕捉,搭配對於生命的領悟與感動之文字陳述,呈現對生命的關懷及生命經驗的分享。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生命中,總會有些特別的經驗,值得紀念,無論是幸福或是不順遂,總能讓自已更加成長,這些是人生中最難以抹滅的足跡,請以自己所經歷過的生命故事、或與朋友、親人的相處等事件,創作一首歌曲,除了紀念/紀錄之外,也需能分享歌詞對於生命成長的關係。
三、作品規格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1.依主題以照片搭配文字說明,呈現你對生活的觀察分析和對生命的感觸。參賽作品為6至10張影像與約300字說明。請先說明照片的時空背景以及所蘊含的故事,然後抒發對這故事的感想以及對自己的意義。
2.繳交尺寸5x7吋平面作品,參賽作品不得裝裱及以合成方式製作,底片、數位攝影,彩色、黑白不拘。
3.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電腦打字後列印(A4大小,內文12級標楷體,電子檔請燒錄於光碟內一併繳交)。
4. 原作數位檔(影像尺吋,寬邊不得少於4000pixel,檔案格式:JEPG或TIFF)須隨作品一併附上。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1.以原創歌曲(包含歌詞與旋律)或將,並搭配文字說明的方式呈現你對生命的感觸或自己的生命故事。
首先以錄音工具錄下演唱(奏)原創歌曲,然後以文字說明這首歌曲的創作理念與意義,主題請以對自己的生命反省或生命故事、或表達對所愛的人的心情。
2.歌曲作品以mp3 (128kbps),四分鐘為限。文字理念分享則以600-2000字以內。
3.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並附上錄製清楚之mp3檔案、樂譜、歌詞,音樂版權請參賽者自行處理。文字說明部分請以電腦打字,並以正體中文電腦列印一份(A4紙,內文12級標楷體,電子檔案一併繳交),並隨報名表一同寄出。
4.使用專業錄音室錄音者不予以加分。
5.歌曲創作之詞與曲不以同一人創作為限,可為多人或團體之創作。
四、作品收件
(一)收件期限: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方式:請填寫紙本報名表與授權書,並將參賽作品燒錄於光碟片中
(生命影像類須另附上5x7吋平面作品),於截止日期前(以郵戳日期為憑)一同郵寄至「26542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324號,國立羅東高中-生
命教育學科中心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104年「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徵選類別》、《組別》字樣。資料不足者亦不予受理。
五、評分方式及標準、: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1.評審委員:評審團主席為沈昭良老師,其他評委由生命教育學科中心與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共同推薦。
2.評選標準:視覺與內容表現(70%)、文字敘述(30%)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1.由主辦單位聘請生命教育學科中心、音樂學科中心、藝術生活學科中心之種子教師或專家擔任評審。
2.評選標準如下: 詞(35%)、曲(25%)主題故事(40%)
伍、結果與發表
一、辦理「生命影像」頒獎典禮暨工作坊、「音樂人生」頒獎典禮暨工作坊:
入選名單及得獎者工作坊詳細時程將於104年5月18日公告,並預訂於104年6月27日辦理「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頒獎典禮,同時邀請評審委員或外聘講師舉辦專業攝影工作坊及音樂相關講座與分享。生命影像得獎者得攜帶其攝影作品集參加攝影工作坊。
二、「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獎項:
(一)特優6名(A組、 B組各3名,稿酬5000元),
(二)優選6名(A組、 B組各3名,稿酬3000元),
(三)佳作8名(A組、 B組各4名,稿酬1000元)。
三、得獎作品將於策略聯盟學科中心管理之直/間接網站長期展示,並於相關活動中發表,並放置教育部生命教育網站,提供社會大眾觀賞,以增益生命教育之宣導。



[首頁] [至行政公告]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