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華民國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選拔方式規定,本年孝行獎選拔北市推薦參加複審最高名額為4名,為配合孝行獎
選拔及表揚活動,請推薦甚具孝行事蹟之市民(需設籍北市),並於104年2月26日前函送市府民政局,俾利辦理初審作業與薦送表揚事宜。
為達公正、客觀之評審程序,市府民政局將另定時間派員實地訪查各機關所推薦孝行獎候選人之具體事蹟,另曾獲全國孝行獎表揚者或5年內相關孝行曾獲中央部會表揚
者或同一家庭成員曾獲全國孝行獎者,請勿重複提報;家境清寒者請檢附里長證明。
為求作業統一起見,104年全國孝行獎候選人推薦表請以電腦填列並以A4紙張列印,孝行事蹟字數至少600字。
如有意推薦本校學生參與,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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