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
1.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代課、代理教師)均可報名參
加,每名教師參選不限1 件教學計畫(含實施)。
2.每件教學計畫可為個人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不限參與人數。
二、徵選內容
1.教學計畫須為99-103 學年度學校實際開設,且已由參選者實施授課之學校本
位選修課程(非課綱列舉而依各校特色自行規劃者屬之)。
2.教學計畫格式,惟至少須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大綱、教材選編、評量方式等
內容,並附上至少1 完整主題單元教學活動設計及教學實施相關資料(影像
紀錄、學習單等)。
3.教學計畫以自行研發與編製為主,不應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或影音內容
三、其他相關規定請參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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