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教育部104年2月25日台教授國部字第1040014268A號函辦理。
二、為增廣美術學科教師多元教學理念,充實教師教學內容,提升教師專業之教學能力,特舉辦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詳細實施計畫如附件1。
三、研習日期、地點與參加對象:
日期:104年4月28日(星期二)
地點: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對象:全國各縣市高中職美術科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若為北二區(新竹縣市、桃園市、苗栗縣市)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美術教師參加。
各校欲參加研習之教師,請務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並參閱計畫相關報名資訊及注意事項完成報名手續。
四、參與教師差旅費由各校依規定支給;全程參與者,由美術學科中心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美術學科中心專任助理黃德潤小姐,電話(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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