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年4月20日智著字第號10416002420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宣導團」活動,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先培育各大專院校學生擁有正確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後,再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其宣導時間為:國小40分鐘、國中45分鐘、高中職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1日止接受報名,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四、檢附活動報名表一份(如附件),欲報名學校請將資料填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avis_pan@nasme.org.tw信箱或傳真至02-2369-7673辦理。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連絡電話:(02)23660812轉120潘葦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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