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20150523/學務處訓育組/1061】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月12日臺教綜(六)字第104000342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以原民經字第1030063178號令訂定發布,並定自104年3月1日施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詳如附件),請 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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