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備妥以下文件)
(1)撫卹令。 (2)卹亡給與令。
(3)就學證明書。(4)年撫卹金證書。(5)近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記事欄)。
(6)若監護人為公務人員請由服務單位開具未請領任何補助證明。
(7)郵局存簿正面影本。(8)學生本人閒印章1個、監護人閒印章1個。
(二)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雜費補助(備妥以下文件)
(1)低收入戶戶籍證明文件影本及區公所開具證明書正本。
(2)近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記事欄)。
(3)郵局存簿正面影本。(4)學生本人閒印章1個、監護人閒印章1個。
(三)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獎學金(備妥以下文件)
(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2)近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記事欄)。
(3)學生證影本(外縣市才需準備)。(4)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5)學生本人閒印章1個、監護人閒印章1個。
(四) 原住民學生就學減免補助(備妥以下文件)
(1)蓋有山地或平地原住民戳記之身份證明文件。
(2)近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正本(包含記事欄)。
(3)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4)學生本人閒印章1個、監護人閒印章1個。
◎補助申請表請到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申請表在時間內(9/18)擲交回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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