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有關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小提琴獨奏】
【20150904/學務處訓育組/1223】

一、 依據本比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參賽者需隨時上網參閱,...」,先予敘明。

二、 旨揭指定曲業於本(104)年6月23日公告於網站,嗣經民眾反應及本館查證,小提琴獨奏高中職AB第1首指定曲「Kreutzer 42 Etudes No. 14 Moderato」本身雖無疑義,惟其中另有Edition Peters Nr. 4310將同曲編於第13首,而可能導致誤用,爰進一步說明旨揭指定曲目譜例如附件(不限版本)。

三、 另,為考量參賽者權益,及避免上開疑慮,104學年度決賽之指定曲,旨揭「Kreutzer 42 Etudes No. 14 Moderato」將不列入抽選範圍。

四、 又,各縣市初賽有上開情形者,除建請參照說明三方式辦理外,若部分縣市規定採任選一曲演出之方式辦理,而參賽者選用No.14 Moderato版本與說明二譜例不同時,應視為不違反規定。

五、 本補充規定及說明同時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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