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明高級中學104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室佈置比賽實施辦法
【20150913/學務處訓育組/1330】

一、目 的:為美化、提升校園學習情境及鼓勵學生敦品勵學,爭取班級榮譽。
二、佈置原則:以切合民族精神教育及啟發學生智能為原則。
三、佈置要點:
(一)適合學生讀書情境,並擇定中心目標。
(二) 掛貼敦品勵學之標語,標語紙由各班自行設計,其內容須經各班導師遴定,
字體力求美觀端正,切忌別字、錯字、簡體字。
(三)學生園地應包括班級學生生活公約。
(四)圖、文、色彩、材質均應避免負面題材與聯想,落實快樂、健康、成長空
間營造之功能。
四、注意事項:
(一)佈置活動應於課餘時間大家分工合作進行,不得佔用正課或藉故請假,以免擾亂上課秩序。
(二)教室公佈欄及存放物品(如掃地用具)務必擺設整齊,力求美觀。
(三)佈置未完成之班級不予計分。
(四)沿用上個學期之作品的班級不予計分。
五、獎 懲:
(一)國中部各年級各錄取前三名;高中部各年級各錄取前四名,由校長頒發錦旗一面及獎金,以資鼓勵。
(二)冠軍獎金為壹仟元、亞軍獎金為捌佰元、季軍獎金為陸佰元、殿軍獎金為伍佰元。
(三)各年級獲獎班級參與教室佈置同學,由校長頒發獎狀各一紙,並給予行政獎勵。
(四)競賽成績總分未達標準之班級,另由學務處擇期複查,複查後如有敷衍塞責,未見改善者,負責幹部酌予議處。
六、佈置時間:即日起至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四)止。
七、評分日期:九月二十五日(星期五)
八、評分標準:
(一)內容規劃:20%。
(二)結構美感:40%。
(三)班級特色:25%。
(四)環保訴求:15%。
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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