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第十五屆弘光美展
【20151017/學務處訓育組/1051】

一、目 的:為倡導本校優良文化,推動藝文風氣,培養人文氣息,並增進本校師生、畢業校友及友校間的藝術創作觀摩與交流,達到以藝術會友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弘光科技大學藝術中心

三、徵件辦法:

1. 徵件對象:全國各高中、高職學生、本校教職員工、配偶及其直系眷屬、學生、畢業校友、光田醫院員工。

2. 徵件作品:含平面、立體、裝置及科技媒材等創作藝術作品,每人投件作品最多4件。

3.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6日止

4. 展出時間:104年12月2日至105年1月12日

5. 展出地點:弘光科技大學生活應用大樓三樓藝術中心、B2藝文走廊

6. 報名方式:請詳填報名表並附上作品電子檔,連同作品於104/11/6(五)前,逕送藝術中心,經弘光美展評審委員審核通過方可參展。

7. 競賽辦法:(1)由弘光美展評審委員評分,前三名可獲得獎狀乙禎,第一名獎金5000元、第二名獎金3000元、第三名獎金2000元、優選兩名獎金各1000元。

(2)「觀眾大評審」:展覽期間由參觀者領取評審選票票選前二名,第一名獎金2000元、第二名獎金1000元。

(3)網路我最夯:展覽期間於「弘光科技大學藝術中心facebook專頁」,幫心目中最佳作品按個 「讚」,展覽結束後統計,獲得最多讚者獎金1000元。

8. 審核日期:104/11/9~11/12

9. 審核通知日期:104/11/16

10.未通過審核作品歸還時間:104/11/17~11/20

11.通過審核作品歸還時間:105/1/14~1/22

12.每件作品請自行裱框。(本中心僅有59×49cm外框供平面作品借用)。

13.入選之作品,需同意授權影像供展覽相關文宣印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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