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104年12月21日內授移字第10409553981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達到為國家人才培育奠基之目的,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惠請貴校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於105年2月15日起,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申請表格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於前揭日期前,請勿先行線上申報及寄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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