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05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學校踴躍推薦,請查照。
【20160121/學務處訓育組/96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15日臺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選拔對象為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且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及教育部「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並以推薦、初審及決審3階段辦理,詳細作業辦法及推薦表件請參閱計畫內容。

三、請貴校踴躍推薦所屬之優秀慈孝家庭楷模,並將相關推薦表件及佐證資料(以長尾夾固定即可)於105年3月11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73066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F,註明「慈孝家庭楷模選拔」,以郵戳為憑)。本中心完成初審程序後,將擇優報送教育部進行決審。

四、將於105年4月公布本市慈孝家庭楷模。

五、其他重要事項,請詳見本活動實施計畫(含推薦書格式)。




[首頁] [至行政公告]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教務12~15 學務16~17 總務18~19 教官51~53 輔導60 更多...
傳真:06-7955164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