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07年高中職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20180525/教務處教學組/1316】

107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國私立高中職中心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一、實施計畫如附件
二、請有意願申請之教師,於 107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五)前,以紙本函送已核章資料正本至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並請自行留存副本備查。
三、實施期程: 107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108 年 06 月 10 日(星期一)止 ,於期程內社群活動次數不得少於12 次,其中包含至少 6次專業對話 。
四、社群組成:由國私立高中職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每組社群成員 4人以上,每校最多申請 2個社群(惟主題三可跨校、階段組成,且申請召集人須為國私立高中職教師, 社群申請數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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