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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生申請證件
  畢業生申請證件
※高

高、國中部在校生申請證件流程

  業務承辦人:陳乃慈(高中,分機15) 黃字潁(國中,分機15)

項目

工作天

須備齊相關文件

申請流程

申請中文成績單

1天

申請單

1.至教務處填寫申請單【詳填姓名、班級、座號、學號】及繳費。
2.以上工作天數均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

申請英文成績單

3天

1.二吋照片,每份1張。
2.護照內頁資料影本【英文名字須與護照同】。

補發學生證

1天

1.申請單。
2.繳交二吋照片1張。

轉學

1天

1.申請單。
2.家長印章。
3.二吋照片1張。
4.繳回學生證與乘車證。

更正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

1天

1.申請單。
2.繳交戶籍謄本正反面一份、更正事項申請。
   (文件需註明學號、班號、姓名)

休學
(限高中辦理)

1天

1.申請單。
2.家長印章。
3.繳回學生證與乘車證。

復學
(限高中辦理)

1天

繳回休學證書。

【注意事項】:
一、各項證件申請:已畢業者請攜帶身分證影本或受委託者須攜帶代辦者之身分證影本到教務處辦理;申請者若不能親自前來領取申請文件,可備妥A4回郵信封(請自行寫好通訊地址及姓名,貼足郵票),由教務處代為郵寄之。
二、申請各項證明文件之照片,請繳交最近三個月內脫帽二吋照片。
三、申請人務必詳實填寫各項資料,如有錯誤自行負責。
四、畢業證書視同學力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若有破損或遺失者申請發給「畢業證明書」。
五、依政府規定,已加蓋註冊章知學生證即為在學證明。
六、學生證影印本需要教務處蓋章者,請攜帶學生證正本及影印本到註冊組辦理。
七、畢業證書影印本需要教務處蓋章者,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及影印本到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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